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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开展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5-07-10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的方案》(鄂纪文〔201519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开展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四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责任单位

1.内部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公款消费问题专项整治。

主要包括利用学校内部食堂违规超标准吃喝、同城公款吃喝、无公函吃喝、除外事和商务活动外的工作日午餐饮酒、违规发放钱物等问题;利用培训中心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款娱乐、违规发放钱物等问题。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

配合单位:后勤集团、产业集团、财务处、各二级核算单位

2.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

主要包括超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等问题。

责任单位:人事处

配合单位:校工会、财务处、各二级核算单位

3.财务票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主要包括在财务支出中票据内容不真实、发票金额不真实、以虚假发票套取现金等违纪违规问题。

责任单位:财务处

配合单位:审计处和各二级核算单位

4.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专项整治。

主要包括在职党员干部工作时间带彩娱乐,与服务对象带彩娱乐,在公共场所带彩娱乐,以及党员干部赌博等问题。

责任单位:保卫处

配合单位: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

二、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为20156-11月,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四个阶段。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四项专项整治”整体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负责督促落实。各责任单位负责人是各分项的责任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组织专班推进,落实到位。各配合部门要积极协助责任单位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发挥职能作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2.明确责任分工。在“四项专项整治”中,各责任单位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责任,根据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要加强监管,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于专项整治活动的始终。各责任单位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纪检监察部门联系。

3.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各项任务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督办。要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情节轻微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要加大对典型违纪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4.工作时间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

163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需明确工作专班人员及具体联系人、专项整治重点及方法步骤。

2728日前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3928日前报监督检查情况报告;

41128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5)实行月报制度,各责任单位在7-11月每月1日前,将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报学校纪委办公室,具体报表见附表1-1。其中,内部食堂、培训中心违规公款消费问题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另需填报附表1-2

以上涉及的相关报告和月报数据由纪委办公室汇总后报出。

联系人:董立、朱雪琴,电话及传真:027-87542001,办公邮箱:jwjbgs@hust.edu.cn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