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校党委印发《华中科技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学习的总体要求、组织职责、内容形式、管理考核等内容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认真遵照执行,切实抓实抓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文件指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我校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我校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级党委对本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的理论学习中心组负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负责人。
文件强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党史国史、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知识以及学校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难点问题等。学习形式包括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
文件要求,校、院(系)党委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调动成员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自觉按时参加规定的学习,学校有关部门要抓好学习情况的督查考核,考核将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
据了解,校党委在率先做好自身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基础上,对院系等二级单位的中心组学习非常重视,决定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为近期学习的重点,将专门委派校党委常委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指导院系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