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倡导勤俭文明廉洁过节,现就节日期间进一步严明各类纪律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和廉洁纪律等各项纪律规定,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团拜会、庆典等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违规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酒会;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搞隐秘聚会、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要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刻印于心、落实于行。要加强监督管理,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杜绝“节日腐败”。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相关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从严要求、从严律己,为其他党员干部树好榜样、作好表率。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严纠严惩高压态势
学校纪委将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加大对“两节”期间顶风违纪行为的执纪审查力度,对因“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因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职责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抓好落实,对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有关工作进行汇总梳理,总结有效做法,注意发现“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查摆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并于2017年2月10日前向校纪委提交专题情况报告。
举报邮箱:jwjbgs@hust.edu.cn。
举报电话:027-87543616、13260640197(张老师)。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