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近期,教育部先后印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省纪委先后印发了《关于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关于严禁中秋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对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出了非常明确的具体要求,对如何处理违规违纪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各单位进行了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上级文件精神的学习教育,务必将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引导全体教职工模范遵守,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校园氛围。
请各单位将传达贯彻落实情况报纪委办公室,联系人:朱雪琴,南三楼417室,联系电话:87542001,电子邮箱:jwjbgs@hust.edu.cn,党风廉政工作群:327944663。
上级文件汇编见附件,内含5个文件如下: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2. 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3. 湖北省纪委关于严禁中秋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
4. 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
5. 省教育厅关于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的紧急通知
纪委办公室
2014年9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关于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期间及开学前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上级文件汇编(2014090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