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上午,我校召开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财政部、科技部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系列文件通知精神并进行工作部署。
校领导路钢、李培根、冯友梅、丁汉初、杨勇出席会议。学校科研经费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校长丁汉初主持会议。各院系、附属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科研、财务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本次工作会议同时面向全校各院系科研课题负责人、科研秘书重点宣讲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共500余人参加会议。
科学技术发展院主要负责人专门解读了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和《教育部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文件精神,提出,要认真学习好政策规定,加强国家科技计划课题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规范管理和过程管理,促进学校科技工作健康发展,促进学校科研产出质量提升。
目前,学校正在着手相应修订原有科研经费管理文件,对管理方法进行细化,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队伍建设,对项目执行人员经费使用进行指导和专项培训,建立常态化科技经费全过程动态监管体系和内部监督、预警和防范机制。
财务处主要负责人从财务管理角度对财教〔2011〕434号和教财〔201112号文件进行了解读,提出,两个文件的下发,有利于高校科研工作发展,各院系、各课题组和项目负责人、科研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强化规范管理意识。
审计处主要负责人通报了近年来相关部门和学校对科研经费进行外审和自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两个文件提出建议: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要依规进行,要关注科研活动开展与经费使用的相关性。
监察处主要负责人传达了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湖北省纪委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监督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指出,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把好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关,依法依规使用科研经费。
校长李培根作总结讲话,指出,学校非常重视科研经费规范管理,本次会议规模大,参会人员范围广泛。各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要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课题组、项目负责人和科研人员,认真学习两个文件并遵照执行。
李培根强调,全校科研工作人员应强化四点认识:一是科研经费来自国家,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只有相关活动的支配权;二是间接经费并非完全属于课题组;三是科研过程和行为必须遵守规范;四是要增强道德意识,遵守法律规定。
2012年,教育部启动了“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试点,我校是首批五个试点高校之一。为此,我校结合湖北省委关于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部署,把宣讲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强化广大科研人员规范从业意识,加强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作为宣教月重要活动之一认真加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