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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三人谈: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

时间:2015-09-28    作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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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友们,大家好!欢迎走进反腐三人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局面。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两者相互作用、浑然一体。在具体的工作当中,怎样才能让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纪委又如何做好监督工作呢?今天围绕这一话题,我们专门邀请到两位嘉宾跟我们一起来聊一聊。一位是湖北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吴琦。吴书记,欢迎您!

  吴琦: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一位是海南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罗志军。罗书记,欢迎您!

  罗志军: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是虚化空洞的,而是具体实在的。据我们从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了解,湖北探索实行了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制度。请问吴书记,湖北制定出台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是基于哪些方面考虑的呢?

  吴琦: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一是形势所需。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足于新的历史时期,着眼于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制定出台责任清单、明确管党治党责任是构建“支点”的基础性工程。

  二是任务所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会上也明确指出,要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制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是构建我们工作支撑、健全推进落实机制的重要一环。

  三是问题所迫。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还存在5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责任压力存在着层层递减的问题,表现为“上面九级风浪、下面波澜不惊”;二是责任覆盖存在着盲区和空白点的问题,表现为“工作不平衡,覆盖不全面”;三是责任措施存在不深不实的问题,表现为抓在表面、流于形式;第四就是责任履行存在错位虚位的问题,表现为“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五是责任兑现存在着问责不力的问题,表现为“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主持人:我们也看到,海南省在今年6月份出台了关于两个责任的清单。罗书记,咱们这个清单跟湖北省相比,又考虑到了哪些不同的背景呢?

  罗志军:好的。出台责任清单既是我省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在去年出台“两个责任”意见基础上,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同时也是省委以上率下推动责任落实的具体表现。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海南省委旗帜鲜明、敢于担当,省委书记罗保铭高度重视、以身作则。去年,专门召开省委六届六次全会,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全会唯一的主题,出台的“两个责任”意见特点鲜明、内容翔实、措施具体,其中,就明确要求进一步细化“两个责任”,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为落实好“两个责任”提供有力的工作支撑。今年,罗保铭书记又多次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将出台“两个责任”清单作为我省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听取汇报,提出要求,督促进度,有力地推动了责任清单的出台。

  主持人:吴书记,刚才您也谈到了,主体责任清单为党委划出了清晰具体的责任杠线。我想很多网友想知道,在湖北省列出的这份责任清单里,咱们省委书记的责任杠线都有哪些呢?

  吴琦:党委主体责任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在这个网中,党委书记居于核心和关键的地位。党委书记既是牵牛的人,又是被牵的“牛”。湖北省委制定实施的责任清单,对省委书记的主体责任进行了细化,包括加强研究部署、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大力支持纪委工作、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带头开展检查考核,还有做廉洁从政表率等等,一共是6个方面15项具体责任。

  主持人:您能举其中的一个例子,给我们说一说吗?

  吴琦:好的。在高度重视廉政教育方面,明确了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并亲自参加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等3项具体责任。

  主持人:接下来想请问罗书记,海南省制定的“两个责任”清单,这其中对于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又做了哪些划分呢?

  罗志军:我省“两个责任”清单共有57项内容,划分为2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分为3个层次共31项。其中,领导班子责任19项,包括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等内容;主要负责人责任7项,包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主要负责人的管理监督、落实上级约谈下级制度等内容;其他班子成员责任5项,包括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管理监督、落实述廉述责制度等内容。

  主持人:您刚才介绍的这些主体责任非常细致,那纪委的监督责任又是怎样的呢?

  罗志军: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责任清单里面分为4个层次,共26项。其中,领导班子责任14项,包括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深化作风建设监督、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落实抓早抓小机制、运用好巡视成果等内容;纪委书记责任5项,包括对履行监督责任负总责、推动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各项任务、推动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等内容;此外,还有4项班子成员的责任和3项其他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

  主持人:刚才听了两位书记的介绍,觉得这个清单的内容真的是非常的具体、详细。想请问吴书记,湖北省在制定主体责任清单过程当中,重点把握了哪些原则?

  吴琦:我省制定出台主体责任清单的立足点就是要做到责任内容具体明确、责任边界清晰可辨、责任追究有据可依。重点把握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人人担责、形成网络。党委主体责任是一个责任网络,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把自己摆进网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是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我省制定的主体责任清单以习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对党委(党组)履行的主体责任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总结提炼,并以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化,不求面面俱到,力争重点突出。

  第三就是严格区分、可考可评。落实主体责任,各个责任主体的履责重点各有侧重、不尽相同。我们省制定的主体责任清单,就注重了“三个区分”,即区分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区分党委集体责任与领导干部个体责任,区分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这样就有效避免了责任交叉、相互替代。同时,把主体责任的内容最大程度地量化和具体化,便于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主持人:请问罗书记,咱们海南省的这两个责任清单有什么特点呢?

  罗志军: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实现全省覆盖。我省“两个责任”清单一经出台就迅速在全省铺开,从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组织,到各个基层组织和工作部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责任清单针对的是近年来我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过程当中“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直接与间接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与班子成员责任”难以区分、履行责任流于形式的问题,目的就是要让“没有落实是哪个层级的责任,落实不好是哪个环节出的失误,出了问题是谁的责任”一目了然。

  三是结合海南实际。“两个责任”清单总结我省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把开展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防止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工作、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党风政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等经验做法,提炼、归纳、涵盖了进来,有的是予以重申、强调,有的是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目的就是为了让制度有海南味,说海南话。

  主持人:吴书记刚才给我们介绍了制定主体责任清单重点把握的原则。那我们很想知道,湖北省在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制度过程当中,又使出了哪些实招呢?

  吴琦:省委尤其是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制度。

  今年4月份,我们开展了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集中教育,对1700多名副厅级以上的干部进行了轮训。7月份,我们又召开全省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经验、通报反面典型,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通过实化工作任务和不间断的工作推动,保持了主体责任落实持续升温、力度不减,激活了“一池春水”。全省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跟着做、照着学,形成了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的工作格局。

  主持人:那海南省“两个责任”清单出台后,从省级层面来看,海南省采用了哪些方法来推动“两个责任”清单落实呢,请罗书记再给我们介绍一下。

  罗志军:好的。省级层面来说,一是以上率下,在提高执行力、落实力上压实“两个责任”。配合责任清单的出台,我们制定和完善了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一案双查”工作办法、党风政风建设社会评价办法,初步形成了我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完整制度链条。省委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落实责任清单的过程中,要把工作摆进去,把地区和单位实际摆进去,建章立制越往下走要越细,决不能“上下一般粗”。

  二是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在巡视整改上压实“两个责任”。省委把被巡视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执行政治纪律和规矩的重要内容纳入巡视范畴;省委巡视机构反馈巡视情况时,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和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都对被巡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其中,被巡视单位属省政府组成部门的,分管副省长也要参加约谈。这是我省巡视反馈的新举措,也是省委落实好责任清单内容的具体措施。

  三是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在抓早抓小上压实“两个责任”。今年7月,省委专门组织召开了全省践行“三严三实”真抓实干促发展的现场会,总结学习乐东县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林北川同志带头履行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以抓党建工作为龙头推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实现乐东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近期,省委又组织了全省现职省级领导干部、市县和省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共220多人,前往省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告诫领导同志在管好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的同时,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落实好主体责任。

  主持人:刚才听吴书记介绍,湖北省确实是在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当中使出了不少实招,还想知道湖北省纪委在这期间,又采取哪些措施来督促主体责任清单的落实呢?

  吴琦:督促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这是我们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点。湖北省纪委始终把纪律挺在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前面,不断健全配套措施,在调研督导、检查考核、问责追责上下功夫,强力助推主体责任既落地有声、又落地生根。重点做了3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递延式督责。综合运用督导调研、工作约谈、报告评议等方式,将落实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到全省各级党组织,延伸到乡镇这个末端,切实做到压力传导“零衰减”,传导范围“全覆盖”。

  第二类就是留痕式考责。注重发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指挥棒”的这个作用,在指标设置上突出针对性,在结果运用上突出严肃性,不断地增强提高检查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倒查式追责。牵不住“牛鼻子”,就得“挨板子”。我省坚持把问责作为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和核心,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真严真厉真问责,有责必问、问必到底,既不搞选择性地“舍卒保帅”,又不搞无原则地“连带连坐”,切实做到以不落实之事倒查问责不落实之人。

  主持人:还想请问罗书记,海南省纪委在促进两个清单落实的过程当中,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又取得了哪些成效呢?

  罗志军:省纪委严格按照“三转”要求,发挥好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能,清单出台后,积极协助省委抓好落实,主要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督查。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月报制度,明确要求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背书后报送,用一张统计报表压实“两个责任”。同时运用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对4个市县和12个省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抽查,督促有关单位细化责任内容、明确责任分工。

  二是统筹各方。我们将落实“两个责任”清单融入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在各部门齐抓共管上体现“两个责任”。比如,在惩治腐败工作方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反腐败机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整合优化审计、公安、检察、信访等部门力量,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进一步增强。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印发联动协查责任分工方案,督促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对被检查对象一定时间段内的公款消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严肃问责。“两个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划清了界限,开展责任追究就更有依据、更有底气。近日,省纪委就对东方市一名副市长在分管该市农业系统期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疏于监督管理,导致系统性腐败案件发生的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四是通报曝光。参照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经验以及中央纪委的做法,在近期分两批对6起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并在海南新闻联播、海南日报、海南廉政网和海南廉政微信公共号进行曝光,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行为,形成有力的震慑。

  主持人:请问吴书记,湖北省在制定实施主体责任清单的过程当中,也采取了一系列的跟进配套措施,最直接的效果都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吴琦:我们和海南省纪委一样,我们在制定实施主体责任清单以后,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比以前更强了,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责任意识更强了。全省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认为,把主体责任用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化,就意味着主体责任落实必须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不能抓一阵放一阵,热一阵冷一阵。二是责任边界更清了。制定出台责任清单以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路径更加清晰了,对“责任田”到底种些什么,基本上心中有数。三是问责的依据更明了。责任清单出台后,全省各级党委照单履责,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大提高。

  主持人:刚才听了两位书记的介绍,我们了解到,责任清单的落实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效。那么下一步湖北省还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推动主体责任清单的落实呢?

  吴琦:下一步,湖北省委、省纪委将牢牢抓住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制度这个“小切口”,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认真做好落实主体责任这篇“大文章”。具体来说,就是坚持“四化同步”:

  一是细化责任清单。做到既有共性要求、又体现个性特征,避免“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二是强化压力传导。紧盯压力传导的薄弱地带,综合运用报告评议、督导调研、述责述廉、工作约谈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压力向国有企业、高等院校、事业单位、二级单位以及乡镇传导,确保压力传导再强化。第三就是优化检查考核。把履行责任清单情况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不断提高检查考核的科学化水平。第四就是硬化责任追究。出台关于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加大追责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让问责形成声势、形成震慑、形成常态。

  主持人:请问罗书记,海南省接下来在落实“两个责任”清单方面,还有哪些具体的工作安排呢?

  罗志军:推进“两个责任”清单落实,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仅仅是一个开始,这项工作也是永远在路上。真正要使“两个责任”清单内容事项深入人心,使每个党组织党员干部担负起自己的政治责任,还需要一个过程。下一步,我们将以“明责-确责-考责-追责”为主线,不断地与时俱进,不断地把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充实进去,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体系和科学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用好责任追究“一案双查”这个有力抓手,规范工作程序,加大工作力度,增加工作实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今天两位书记的精彩介绍。

  落实主体责任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也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离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纪委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没有纪委的监督,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也就难以抓住。只有主体责任真正落实,我们才能从容自信应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再次感谢两位书记的到来,也感谢各位网友关注我们这一期的话题,我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