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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启动

时间:2014-05-05    作者:     浏览次数:

 

        

     (湖北省委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大会主会场。新华社记者 方政军 摄)

       30日上午,省委召开电视电话动员会,对启动全省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作出安排部署。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
  省委书记李鸿忠出席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主持会议。省领导张昌尔、阮成发、侯长安、楼阳生、尹汉宁、傅德辉、黄楚平、王君正,武汉市市长唐良智,在主会场或分会场出席会议。侯长安作工作部署。
  会议认为,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已连续开展十五年,已经形成了品牌与特色。今年的宣教月活动主题突出,特点鲜明,是在全党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加大、作风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的新形势下开展的,是在全省上下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努力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举行的。全省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此为统领和指导,充分把握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在总结过去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深化、拓展宣教月活动成果,确保取得更大实效。
  会议指出,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本质属性。全省各级党委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严明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要加强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把严格执行纪律作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首要和重点来抓,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加强对宣教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把握好宣教月活动的主题,以党章学习、纪律教育为重点,从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出发,在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把宣教月活动与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与省直机关“三抓一促”活动、与“学习焦裕禄、争做好干部”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严守党的纪律,切实改进作风,将宣教月活动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成果。
  会议强调,要坚持反腐倡廉和改革发展的“力度统一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省各级党委、人大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各部门党组都有主体责任,书记都是第一责任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第一责任人要真正担负起“第一责任”,勇于担当、敢抓敢管,既管好自己,又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要强化责任追究,实行双责倒查,既查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也要查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以身作则,做落实主体责任的表率、遵守纪律的表率、廉洁从政的表率。当前,尤其要加大对“五一”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以及“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武汉大学党委书记韩进,武钢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邓崎琳,省政府秘书长王祥喜,省政协秘书长刘安民,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汉大专院校、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等参加会议。 (记者黄俊华、蔡朝阳、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