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8-31 作者: 浏览次数:
●派驻机构是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主业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派驻监督本质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是同级监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面就是“三转”的深化,是派驻机构努力的方向。
●派驻机构要盯住“乱作为”、管住“不作为”,对有问题的先警告,再不改正就建议组织处理、调整岗位。
●中央纪委派驻机构监督的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中管干部和司局级干部。
派驻机构是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主业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派驻机构要准确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位定准、把职责找准,真正聚焦到中心任务上来。
定位准才能责任清,责任清才能敢担当。派驻监督本质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是同级监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现在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名称统一叫“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按照党章规定,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规定的派驻机构6条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化。纪检组长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但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必须一心一意干纪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推进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机构按照中央纪委要求,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取得一定成效,但还远未到位,必须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实践的发展不断深化。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面就是“三转”的深化,是派驻机构努力的方向。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和国家机关的纪律建设,聚焦驻在部门机关党的建设,督促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发挥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日常管理和监督中,真正做到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让红红脸、咬咬耳朵经常化。派驻机构要盯住“乱作为”、管住“不作为”,对有问题的先警告,再不改正就建议组织处理、调整岗位。这样就体现了加强纪律建设的要求,也落实了中央有关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规定。
与巡视只去发现问题不同,派驻机构不但要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问题,还要早报告早处置。中央纪委派驻机构监督的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中管干部和司局级干部。干监督的活儿就要关心“张家长、李家短”,关注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要从问题线索抓起,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前端,收到问题反映、发现线索就要马上处理。要深入了解驻在部门的历史文化、行业特点,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状况,分析腐败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要创新方式方法,学会十个手指弹钢琴,加强同巡视组、派出纪委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工委和纪工委、驻在部门机关纪委等单位的联系,既分工负责,又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职责越聚焦,工作才能越深入、越有成效。派驻机构要守住本职,聚焦聚焦再聚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以赴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这是党中央依据党章规定,从形势判断和目标任务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
派驻监督是党的自我监督的重要形式。我们党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就开始了派驻监督的探索,经历了不断发展的过程。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十五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纪律检查机关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规定,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这正是对党章规定派驻机构职责定位的遵循。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党内监督全覆盖。当前,派驻监督与落实党章规定、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作用也还没有发挥到位。首先是派驻范围有空白,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有140多家,十八大前只派驻了50多家,且主要是向政府部门派驻,党要管党,就应当给党的工作部门派;派驻形式和派驻机构名称不统一,一些派驻纪检组工作定位不准、职责不清,对参与驻在部门业务乐此不疲,监督责任却被放在一边,造成主业荒疏;还有一些派驻干部把纪检组当成养老的地方,不会监督、不愿监督,缺乏担当精神、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成为一句空话。
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地位重要、权力集中、影响力大,理应在加强党的建设、执行党的纪律上走在前列。从信访、巡视和审计等渠道,以及纪律审查中发现的情况看,中央机关绝非净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同样严峻复杂。有的党组织、党员干部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松弛,对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不力,党的建设抓而不实、责任虚化。有的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四风”依然禁而不绝,防止反弹任务艰巨。有的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甚至团团伙伙,存在违规选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有的下属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疏于管理、弊端丛生,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有的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资产管理等环节以权谋私、设租寻租问题突出。出现这些问题,根子正是在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缺失。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如果看不住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权力,中央机关不能在从严治党上做出榜样,就谈不上以上率下,反倒会上行下效、带坏风气。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是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的实践总结,也是贯彻四中全会要求、依规治党的制度成果。中央决定,中央纪委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设立派驻机构、实现全覆盖,并对机构名称、责任权限、工作关系、管理保障、组织领导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对派驻工作强有力的指导,也是强有力的规范,昭示了党要管党的责任担当和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
中央精神就是定音鼓,形势任务就是动员令。各省区市党委、纪委也要按照中央精神,紧密联系实际,正视和解决派驻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本地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取得实效。
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坚持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内涵发展,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面派驻,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所有权力都要受到监督,党内监督没有例外。过去,中央纪委没有向党的工作部门派出纪检组,也没有向人大、政协机关派驻,监督留了不少空白,有的空白恰恰是要害部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从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做起,不允许“灯下黑”。中央机关把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抓紧抓好了,对全党就是最好的示范、最鲜明的导向,这样才能以上率下、管好全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必须加快推进全面派驻。去年中央决定,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和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等新设7家派驻机构,监督50多个部门和单位。这在党的历史上是首次,具有里程碑意义,体现了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气魄。在驻在部门的大力支持下,7家新设派驻纪检组已经顺利组建并开展工作,开始发挥监督作用。今年年底前,中央纪委还要再新设部分派驻机构,并对保留的派驻机构进行改革和调整,这样就能实现派驻全覆盖的目标。中央纪委已经为省区市推进全面派驻作出示范,省一级要“照方抓药”,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切实强化党内监督。
推进全面派驻,必须实施组织制度创新。如果还按照过去的方式,要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就意味着需要增加大量机构编制和职数。我们不能一讲改革就要编制、增人员,不能因为要加强某一个方面的工作就拉出一支庞大的队伍,这不符合中央精神的实质。改革就是要随着实践的发展,持续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必须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内涵发展、科学发展,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整合力量,使改革效益最大化。实现全面派驻,就要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围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创新制度安排,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广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归口派驻改变了“点对点”的单一模式,让纪检组“吃一家饭、管多家事”,解决监督抹不开面子的问题。实行归口派驻的纪检组监督单位多、工作任务重,必须把有限的力量集中起来、攥成拳头,这样才能形成战斗力。
派驻机构改革涉及的领域广、部门多、情况复杂,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把准方向、逐步推进。要从实际出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及时总结经验,制定派驻机构工作的专门规则,伴随着组织创新实现派驻监督的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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